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對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20號建議答復的函
川環函〔2019〕444號
近年來,我省高度重視耕地土壤修復工作,積極推進耕地保護修復,劃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與修復計劃和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把加強耕地保護和建設作為《四川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重點任務之一,提出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實施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示范和受污染區域土地修復等工作,全省耕地污染修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全省所面臨的耕地修復治理形勢仍然嚴峻,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還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完全形成適合我省實際的成熟治理技術,土壤環境管理能力弱、資金缺口大等問題十分突出。我們將認真研究您提出的4項工作建議,積極采納,科學謀劃,全力推進我省耕地治理修復工作。
一、關于構建激勵約束機制的建議
宜賓市江安縣將土壤修復植入土地增減掛鉤項目,成為四川省首例增減與農業土壤修復掛鉤的典型案例,創新了市場化土壤修復贏利模式,值得全省其他地方借鑒和推廣。按照現行政策,土地出讓金全額納入各級財政基金預算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支出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支農、城市建設等,而土壤修復治理屬于環境治理支出,并未涵蓋其中。鑒于基金管理權限歸屬中央,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等省級有關部門將集中研究您提出的建議,并向國家報告和爭取資金支持。下一步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土地整理、荒地開發、小農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實施中,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加大污染耕地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有效提升耕地質量,改善土壤環境;二是在編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規劃和制定實施方案時,明確拆舊復墾標準,開展土壤治理修復,切實提高復墾耕地質量;三是在土地掛鉤項目的招商引資和招投標中,將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作為前提條件,鼓勵各地選擇具有土壤修復能力的專業化公司,對不滿足標準的土壤實施治理修復。
二、關于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的建議
2017年,我省建立生態環境、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科技、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聯動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將繼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預防為主、風險管控、切斷來源、協同治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協調聯動,按職責分工,合力做好耕地保護和土壤治理修復各項工作;二是由生態環境廳牽頭定期召開聯系會議,協商防治土壤污染的對策舉措,形成部門合力;三是整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建、水利等部門相關數據和信息資料,推進全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建立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實現數據共享,共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
三、關于前移土地修復關口的建議
“誰污染誰治理”是我國環保法律法規確定的一項基本原則。按照今年實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土地再開發利用,要前移土地修復關,土壤質量不符合用地功能要求或發生污染造成土壤環境質量不達標的,需治理修復達標才能利用;土壤污染責任人負有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的義務,土壤污染責任人無法認定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土壤污染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存在爭議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認定。我省去年底出臺《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四川省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和《四川省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明確了污染地塊、農用地和工礦用地方面有關企業或責任單位的土壤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責任。下一步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有關規定,加強土壤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工作,督導責任主體及時進行治理修復;二是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于不能及時治理修復污染地塊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三是凡責任主體不能及時修復治理的,由政府代為修復治理,相關費用由責任主體負擔
四、關于創新解決資金缺口的建議
據初步估算,我省要完成國家下達的土壤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目標任務需要幾百億資金,我省土壤治理修復主要依靠中央和省財政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16年以來,中央資金共投入我省13億元左右,省財政安排資金共計不到3億元,遠遠不能滿足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復需要。2016年底,我省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提出了通過PPP模式、發行債券等方式創新土壤融資方式,加大社會資本投入土壤治理修復,但在實際操作中,土壤治理項目往往投入大、時間長,且很難有收益,難以滿足社會資本回報預期,愿意投入的企業不多。下一步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申請國家土壤專項資金,爭取國家加大對我省專項資金支持力度;二是加大我省各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力度,整合有關專項資金,更多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領域;三是積極探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贏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建立有效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引導社會各界資金積極投入,利用PPP模式、發行股票等方式,以解決土壤修復資金短缺的問題。
感謝您對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關心!希望您繼續支持和關注,并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