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土地整治與生態問題 多維度呵護綠水青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土地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因素之一,近年來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視,解決土地與生態問題迫在眉睫。那么,如何從體制機制上確保土地生態安全呢?業內人士認為,這其中涉及到很多現實問題值得探討。
今年的6月25日是第27個全國土地日,其宣傳主題是“土地與生態文明建設”。眾所周知,我國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又有大面積國土屬自然環境惡劣、生態脆弱地區,土地利用行為極易引發生態問題,解決土地與生態問題迫在眉睫。
當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正在征求意見中,最新表述備受關注。“征求意見稿”中有一條新的變化,即在第十九條增加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綜合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這是專家們喜聞樂見的,但還有很多現實問題值得探討。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句話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的論斷,也是很多地方打出的標語。而土地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因素之一,近年來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視。
“土吃人叫哭連天,人吃土歡天喜地。”這句諺語很好地詮釋了土地的重要性及土地與生態環境的關系。眾所周知,土地資源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本自然資源和物質基礎,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
在農業生產中,土地不僅是勞動對象,而且本身又是最重要的勞動資料。可以說,沒有土地就沒有農業生產。事實上,大自然為人類提供土地的同時,也向人類提出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土地,以獲取更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然而,近年來我國土地生態環境并不樂觀。具體表現在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土地鹽堿化、生態用地減少、生物多樣性降低等問題日益突出,加劇了人地矛盾,制約了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
尤其20世紀以來,我國人口迅速增長和城市化進程加快,對土地的需求猛增;同時,人類濫用技術能力任意開發和使用土地,破壞了土地的自我調節機制和生態平衡導致土地退化,從而加劇了土地的短缺,使土地生態問題日益嚴重。
以土地污染為例,最受關注的就是現代農業過分依賴化肥、農藥以獲得高產,其帶來的惡果就是土壤有機質降低、肥力下降、板結變硬,農產品質量也隨之下降。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教授在接受《中國科學報》采訪時表示,土地生態環境問題實質上是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合理利用與保護之間的矛盾,那種只追求土地利用社會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系統承載力的做法,既違反生態規律,也帶來了嚴重的損失。
而國家也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相繼出臺了《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年)》《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土地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政策性文件。
最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也充分考慮了這一點。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將“土地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今年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旨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新發展理念的總體要求。
土地整治少不了生物多樣性
土地整治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一項重要舉措,它不僅可以有效保護耕地,還能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宜居環境建設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土地整治在保護耕地、提高土地節約利用水平、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土地科學技術學院教授吳克寧撰文表示,由于我國土地整治起步晚,土地整治規劃實施中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其中就包括規劃設計中生態用地減少。
據悉,生態用地最早是兩院院士、我國著名土壤學家石元春教授提出來的,后有學者進行了不同的闡述,但主旨都是要保護土地的生物多樣性。
事實上,在基于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土地整治中,目的就在于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理念融入到土地整治的規劃、設計、施工和后期管理中,以提高土地生產力,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糧食和生態安全。
今年年初,國家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就提出,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實際上,占補平衡要考慮生物多樣性,是很難辦的,有些地被占了就可能永遠補不上了。”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勛文聚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
以對口扶持補充耕地為例,其中遼寧、吉林、黑龍江分別對口江蘇、浙江、廣東。就生物多樣性而言,南北方的損失是完全不一樣的,“不能相提并論,必須慎之又慎。”勛文聚表示,不解決好科學決策問題,僅僅理解成市場交易肯定是不行的。
反觀土地利用變化上,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推進,城市郊區成為了土地利用變化最劇烈的地區,主要表現為農地的非農化。在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張鳳榮看來,另一個土地利用變化劇烈的地區是山區,但山區的土地利用變化不是非農化,而是耕地的撂荒、農村的衰敗和生態的恢復。
“山區生態的恢復還是要靠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撤出人為干擾即可;對于山區土地利用,需要不斷認識土地利用及覆植的分布和演替規律,而不搞土地整治。”張鳳榮表示,這就是他所謂的“無為而治”。
張鳳榮建議審視我國現行土地政策,包括耕地占補平衡、城鄉增減掛鉤政策以及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科學的土地政策建議,讓土地管理工作更精準地助推生態文明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用自己的地,種自己的莊稼”
當前,我國農業經營的地塊呈現細碎化的特點,農戶經營土地規模小,土地利用呈現插花、無序和分散狀態。土地流轉是近年來我國土地的主要利用方式,且發展速度較快。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4.47億畝。
但有學者表示,農地的流轉也會引起土地的重組及其使用性質的變化,進而直接或間接地引發鄉村人文景觀、自然景觀、農田景觀和聚落景觀的演變。
這其中便涉及到在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中,如何從體制機制上確保土地生態安全更值得關注。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向《中國科學報》介紹,有史以來,農地使用制度及農業經營主要有三種情形,每一種情形都對生態環境產生不同的影響。
情形一是當事人用自己的地,種自己的莊稼。我國大部分歷史時期以這種情形為主,黨國英認為這種土地制度下,農民會愛惜土地,保護環境。
情形二是當事人用別人的地,種自己的莊稼。“短期租地便是這種類型。”黨國英介紹,有些人為了獲得高產,實行掠奪式經營,租期結束后,很多地幾乎不能再用來做農業。
情形三是當事人用別人的地,種別人的莊稼。黨國英認為,這種情形主要發生在農業雇工經營中。在多數情況下,農業經營的不確定因素多,需要生產者有高度的責任心。
根據黨國英調查,農業雇工可能不合理地使用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所以,農業生產往往適用家庭農場,而不能搞公司化經營。”而用自己的地、種自己的莊稼基本屬于家庭農場經營。
“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經營,鼓勵土地承包權流轉,或者鼓勵租約長期化,都有利于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黨國英表示,這是今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但無論怎樣變化,有一條基本原則不能變,即堅持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確保國家經濟社會穩定,這也是最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則之一。